但是按照相关法律,领土内掉落的陨石,如果具有主要科研价值,那么应该属于自然资源,归国家所有。
海洋还全世界共有呢,不照样有人往里面倾倒肥料,屠宰鲸鱼吗?
就是,南极大陆还归全世界共有呢,别的国家在上面找到的陨石你还能够说让他们贡献出来吗?【南极大陆上陨石资源非常丰富,能够找到很多陨石。】
那又怎么了,有科研价值还不允许人家售卖了吗?
法无禁止即可为,没有任何法律规定说这种东西就要上交,甚至包括前面所提到掉落的陨石,都没有任何法律明文规定应该归国家还是归个人所有。
但是如果伤害了个人利益,那么最终受损害的必然是集体利益。个人利益都得不到保障,如何才保障集体利益。
如果说真的这么干了,把这颗陨石没收了,那么浩宇航天也就没了,它的存在就没有任何意义和价值了,股价大幅度下跌,国内民营航天领域发展将会严重受挫,再无发展的可能。
对,这样的黄金陨石星核能够保存的这么完整,还能够被在月球上找到,真的是非常难得。就这么切割销售了实在是太可惜了,应该保存下来进行展示和研究。
话是这么说,但就这么切割售卖了真的太可惜了。
那也没办法啊,这是人家浩宇航天找到的,而且也是人家弄回来的,人家怎么弄是人家的自由。
其实也没啥特别的,估计和狗头金差不多,并不是纯金,意义大于价值。
但它的确具有非常高的科研价值啊。
重要的可就是意义啊,你想啊这东西应该说是独有吧,不必钻石好多了。
对,如果这么干了,那么以后运回来的东西该怎么办,谁又来买单。
就算是有大佬出面想要购买捐献,人家也不一定会愿意。要知道,这颗黄金陨石星核所代表的意义不同,影响力大于收益。
不知道多贵,想定一颗求婚。
月球属于全人类共有,这颗黄金陨石星核应该归全人类共有。
物以稀为贵,肯定很贵。
再低能低到哪去,重量在这呢,需要的燃料也在这儿呢。重要的还是有利可图吧,其它的不说,就说要运回来的这颗黄金陨石星核吧,专家们初步估计,总价值在好几十亿呢。
说白了,这就是一个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之间的矛盾,但是集体利益自然高于个人利益。
切,说什么风凉话呢,这东西在月球上,就不是地球的东西,谁找到就是谁的,谁就有决定使用权。管天管地难道你还能管到月球上吗?
所以这个问题非常难处理,得看浩宇航天怎么办,考验吴浩的智慧啊。
其实也没什么,各方都想要,那么各方都得不到的。作为企业家来说,自然要追求利益最大化。吴浩也不是什么慈善家,不可能就这么白白贡献出来的。
得看吴浩的打算,如果是为了名,为了宣传,扩大自身影响力,那么就应该捐献出来。可如果是为了利益的话,那么就断然不会捐献出来的。
以我对吴浩的了解来看,他这个人很务实,应该不会为了名而损害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