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8读书网 > > 请个律师打官司 > 第三百六十一章阿花诉张大发排除妨碍案一审

2006年十月2十日上午9时,阿花诉张大发排除妨碍返还房屋1案在临海县人民法院第6法庭开庭审理。

阿花不好意思请阿蛮代理,便请了阿蛮的徒弟刘大权代理了原告。被告张大发聘请了何志律师作为其代理人。

独任审判员李正贤主持审理本案。

“请原告宣读起诉书或陈述1下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。”李正贤在庭审准备工作结束后不动声色地启动了庭审程序。

“依据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,被告已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。因此原告对案涉住宅具有合法的居住权。被告非法居住,侵犯了原告的合法居住权。故此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排除妨碍,返还房屋。”阿花的代理律师小刘简要陈述了起诉状的主要内容。

“请被告答辩?”李正贤又道。

“被告持有案涉房产的合法证件即房产证。被告现在住在自己拥有合法权属的房产中,怎么能侵犯原告的财产权呢?这纯属是子虚乌有的事情。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”被告张大发聘请的何志律师瞪着1双绿豆眼,煞有介事的答辩道。

“本庭归纳1下双方的争议焦点。双方的争议焦点是被告居住在案涉房屋中是否合法?是否侵犯了原告的住宅权?请原被告双方围绕上述争议焦点进行举证和辩论。”李正贤审判员把庭审程序顺利引入了下1阶段。

“原告向法庭举证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书1份。证明原告的起诉观点是正确的。”刘大权律师边说边将1份刑事判决书递给了李正贤。

李正贤接过判决书随手翻了翻,然后交给何志:“请被告质证?”

“对证据真实性无异议,但不能证明对方的观点。因为刑事案件中住宅的定义和民事案件有所不同,更何况我们现在正在向省高院申诉。”何志认真翻阅了1下判决书,然后质证道。

“被告向法庭举证房产证1份,证明被告对居住的房屋具有合法的所有权。原告起诉的观点不能成立。”何志边说边将1本鲜红的证书递交给了法官。

李正贤翻开房产证简单的看了看,就顺手递给了原告代理人刘大权:“请原告质证?”

“对被告所举的证据的真实性没有异议。但该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告现在居住这个房子是合法的。因为房产证上的房产并没有交付。原告仍具有合法的居住权!”刘大全律师质证道。

“下边进行法庭辩论?”李正贤又将庭审程序进1步推到了下1个阶段。

……

临海县看守所律师会见室。季东明又1次会见了面如死灰的兔子。

“我,我如果检举他人杀人,能保住我的命吗?”兔子现在像是1个霜打的茄子——没有任何精神头。他现在唯1的希望就是保住他这条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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